治理职业病,重点在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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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实施全链条综合监管,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。通知要求,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上岗前、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后的核查管理。(7月9日 央视新闻)
许多行业或多或少都存在职业病,如果不重视职业病预防,或为了节约成本,在工作中没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,预防工作仅是走过场、应付检查,那么,职工罹患职业病的几率就会大幅增加。笔者认为,治理职业病重点在预防,各地卫健委、疾控中心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,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的同时,还应当督促用人单位未雨绸缪,真正做好相关预防措施,将职业病尽可能消灭在“萌芽”中。
相关报告显示,截至2018年底,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.5万例,其中,职业性尘肺病87.3万例,约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%。据悉,由于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低和用工制度不完善等原因,实际发病人数远高于报告病例数。多数罹患职业病的职工,都是整个家庭的“顶梁柱”,一旦患上职业病便是噩梦,劳动能力降低、收入减少不说,长期治病的费用就是一个“无底洞”,当事人家庭将面临沉重的经济压力。少数职业病还可能急性发作,若抢救不及时将危及患者生命。可见,职业病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。
现实生活中,不少职工罹患职业病还蒙在鼓里,认为患病是自身原因,既没有得到职业病诊断确认,也不知道如何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按照通知要求,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,就显得尤为重要,这就需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、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。一方面,通过事前干预措施,掌握当地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数量及不同行业、地区、经济类型、规模等用人单位分布情况,也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提供基础依据;另一方面,让更多职工在各环节健康检查中,知晓自身患病与职业的关联,既提醒其在工作中注意好必要的预防措施,也能在患病后及时诊断和确诊,从而获得医疗支持和相关经济补偿。
而事实上,许多职工罹患职业病的原因,与工作场所的恶劣环境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,有着很大关系。但一些用人单位唯利是图,并不重视职业病预防。比如,为了节约成本,或舍不得花钱购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,或购买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,很难起到有效预防的作用。此外,很多用人单位也不对职工开展经常性健康体检,职工罹患职业病还浑然不知,直到身体不适病情严重,才自行到医院检查,而此时大部分已经错过治疗的良机。而职业病的鉴定结果,也就是“马后炮”,除作为获取经济补偿的依据,对职业病防治而言,没有多大的意义。
笔者认为,治理职业病不能“马后炮”,必须重点做好预防工作。各地卫健委等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,强化用人单位的预防意识和职责,督促其对工作场所和职工采取措施,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,并按要求经常性开展职工健康体检,尽可能降低职工职业病的患病几率。而对已经罹患职业病的职工,需要责令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相关待遇,以减轻职工的家庭负担,防止因病致贫。同时,还应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失责的惩罚力度,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,倒逼经营者必须做好职业病相关预防工作,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等合法权益,让职业病不再成为一个噩梦。(丁家发)
来源: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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