凤凰县筸子坪司法所三举措打造“枫桥式”司法所 时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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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法治报·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张丹 蒋志钊
近年来,凤凰县筸子坪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强基固本,深耕细作,以全面打造“枫桥式司法所”为目标,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,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、平安建设中的优势作用,为基层社会治理融入更多法治内涵,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。
强化标准,推进管理布局规范化
一是阵地建设规范化。突出形象建设,进一步规范统一标示标牌,注重实体运行机制搭建,设置门头、标牌、标识等,公开司法所工作职能、工作流程、工作规则和工作人员职责、联系方式,确保人民群众找得到人、联系得上、办得了事。二是办公区域规范化。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,在所内设置了人民调解室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、行政执法监督室、社区矫正工作室、档案室、谈话室等11个功能区,并统一更新配备了加密电脑、打印机、办公桌椅、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和高拍仪、录音笔等业务装备。三是目标管理规范化。今年来,筸子坪司法所严格落实《凤凰县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》,每月对标对表考核细则,“月前部署、月中落实、月末倒查”,高质量推进各项职能工作有序规范落地生根,取得实效。
聚焦职能,促进法律服务优质化
一是搭建矛盾调解“大平台”。融合镇综治中心,网格指挥中心、信访接待中心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诉源治理工作站力量,完善多部门力量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,形成交叉配合、信息共享、联合推进的工作局面。围绕“小事不出村(社区)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,统筹资源,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高、社会责任强、调解业务精的人民调解员队伍。平均每年司法所指导镇、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百余起。二是夯实公法服务“主阵地”。完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,20个村实现“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”,内设法律援助、法律咨询、人民调解等窗口,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制度、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、人民调解等制度,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服务依据与工作流程;畅通“12348”法律服务热线,村民可随时咨询法律问题,让公共法律服务更“惠民”。三是唱响普法守法“主旋律”。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,认真贯彻落实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推动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以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创建为抓手,推进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育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。平均每年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,培育“法律明白人”百余名,创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,在全镇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。
法治宣传进校园
数智加持,推动法律服务“智能化”
筸子坪司法所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,将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,提升法律服务便捷性,努力实现“服务不缺位”。一是以“湖南智慧社矫一体化平台”为依托,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,实现“工作在掌上、管理在指尖”的智能化管理,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矫治精准化、帮教便捷化。所内安装远程视频督察系统,完成省州县镇四级社区矫正远程视频互联互通。二是借助“如法网”,村民可随时随地免费咨询申请法律援助,建立镇、村两级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,各村法律顾问在“湘西为民”微信群内为村民宣传法律知识,解答法律疑问,进一步在“掌上”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。同时,畅通“12348”法律服务热线,打通公共法律服务实体、热线、网络3大平台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群众提供“面对面”“零距离”“家门口”的法律服务。三是依托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,以“互联网+大数据”创新信息化调解模式,不仅实现全镇矛盾纠纷都能在线上受理、线上调解、线上评价、线上考核,同时还能对本地区多发性、常发性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,提前预防,防患于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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